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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进一步落实提高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薪酬待遇政策

    发布时间:2020-03-24  来源:省财政厅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盐城市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薪酬待遇,盐城市财政、人社部门发出通知,全面落实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卫生防疫津贴以及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政策。

    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通知精神,该市对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在此基础上,疫情防控期间,将援助湖北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相应标准提高一倍。

    疫情防控期间,向承担防控任务重、风险程度高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量基数。将援助湖北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提高2倍。要求有关单位在内部分配时,向加班加点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人员,特别是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

    贯彻落实国家提高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相关规定,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按一至四类调整为每人每月560元、450元、350元和260元。疫情防控期间,对参加此次4疫情防治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凡按照规定执行一、二档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可分别按一、二类卫生防疫津贴标准发放。

    疫情结束后,对一线医务人员组织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养,支援湖北医疗队员返回原单位后优先安排休假,并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另增加十天带薪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