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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发改委被表彰为全省促进矛盾调解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20-04-29  来源:省发改委  浏览次数:

    29日上午,中共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在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中被确认的示范地区和单位进行表彰,颁发奖牌、证书。省发展和改革委(项目:价格争议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被表彰为全省促进矛盾调解示范单位,张世祥副主任代表省发改委接受颁奖。

    价格争议行政调解,是发展改革部门就矛盾双方的价格争议纠纷,发挥专业特长居中调解处理,促成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和解的活动。发改部门的价格认定机构依法承担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的工作职责。协调价格矛盾、处理价格争议,既是省发改系统依法行政的重要职责,同时也是发改系统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平台,积极参与全面依法治省、实现法治惠民的重要举措。发改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价格争议,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发改部门应有的贡献。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表示,2020年将组织示范推广活动,编印经验做法,召开现场会,进一步推广示范创建经验。

       我委价格认定局表示,将在全省创建规范化价格争议调解站点的基础上,借助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东风,健全价格争议调解工作机制,开展省级示范站点的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我省价格争议调解工作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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