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欢迎来到常熟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

政策法规
  • 外贸政策
  • 特色政策
  • 特色访谈

    首页  > 政策法规 > 特色访谈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就美国对中国冷冻及罐装暖水虾反倾销案公布初裁结果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07-10-20  来源:省商务厅  浏览次数:

      美国商务部于7月6日公布了对中国冷冻及罐装暖水虾反倾销案初裁结果。
      7月8日,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就此事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绝大部分中国涉案企业都被裁定了高额的倾销幅度,严重影响了中国虾产品对美正常出口,中国政府对此非常关注,希望美国商务部在核查及终裁时公正地对待中国涉案企业,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崇泉指出,美国虾产业自身无法满足国内消费者的需求,从国外进口虾产品符合其自身利益,美国应正视这一事实。
      据崇泉介绍,美国商务部认定除了中国湛江国联水产开发有限公司外,其他虾产品生产和出口企业对美出口存在倾销行为,倾销幅度为7.67%到112.81%。在53家申请平均税率的企业中,仅有21家获得了49.09%的平均税率。他说,美国商务部确定对中国虾产品的调查期限为2003年4月1日至同年9月30日。据中方统计,其间中国涉案产品对美出口额为2.48亿美元。2003年全年中国对美出口涉案虾产品3.84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