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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祁彪副主任出席省政府“加快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0-11-13  来源:省发改委  浏览次数:

    近日,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江苏省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保障信用主体权益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制的通知》3个文件,明确运用多种方式创新信用监管和服务,切实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经省政府领导批准,11月12日下午,省政府召开“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新闻发布会,省发展改革委祁彪副主任作新闻发布。

    新闻发布会上,祁彪副主任围绕《实施方案》和“两个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和特点、下一步贯彻落实工作举措等方面对3个政策文件进行了解读。

    《江苏省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基本原则、重点领域和工作目标,确定了八大主要任务;明确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制度保障、完善信息系统、总结特色经验四个实施阶段,通过强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监管信息应用3个系统支撑,运用行业指导、总结推广等措施,保障信用监管示范创建工作落地落实。《实施方案》附20个部门行业信用监管示范行动方案,形成“1+20”的整体设计。

    《关于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保障信用主体权益的通知》共有19条,包括6个方面:一是明确信用修复内涵和适用范围,对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二是规范信用修复条件,明确了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的修复条件,列举了不予修复的情形;三是规范信用修复流程,明确了信用主体申请要件,对认定单位和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受理信用修复申请和信息处理的流程、时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四是加强信用修复信息管理,提出建立信用修复信息化管理和信用修复信息一体化共享机制;五是切实保障信用主体的知情权、异议权,维护信用主体权益;六是强化组织实施。

    《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共有22条,包括6个方面:一是明确了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内涵、适用范围和适用部门工作职责;二是明确了政务服务信用承诺的类型,根据实施目的、服务对象和实施效果的不同,将政务服务信用承诺类型分为诚信自律类承诺、证明事项类承诺和审批替代类承诺等三种类型,同时明确了不适用信用承诺制的情形;三是规范政务服务信用承诺管理,信用承诺事项要实施清单管理,建立承诺人虚假承诺、违背承诺的失信惩戒机制。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制定信用承诺书格式文本、建立承诺人政务服务信用档案等;四是完善政务服务信用承诺程序,从承诺人提出申请、开展信用核查、承诺人签署信用承诺书、限时作出办理决定、公示信用承诺信息、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等六个方面规范了程序;五是加强信用承诺信息管理,推进信用承诺信息标准化,实现信用承诺信息共享;六是强化保障措施。

    省发展改革委祁彪副主任指出,《实施方案》确定了行业信用监管示范工程的时间表、路线图,“两个通知”规范了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等信用管理具体工作。下一步,将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创建,加强培训和考核,深化“信易贷”工作,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负责同志分别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示范创建情况、推进新型监管对我省深化信用交通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推进医疗卫生行业信用监管工作中的特色亮点等主题,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