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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海关移交88件水生濒危动物制品

    发布时间:2021-11-11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

      近日,大连海关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集中移交88件水生濒危动物制品,其中包括鲸类牙齿8颗、砗磲制品50件、黑珊瑚目动物骨骼9件,珊瑚制品21件,总重3.85千克。

      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红珊瑚、砗磲、鲸牙等及其制品皆属于国际间禁止私自携带进出境的濒危动物产品目录范围,海关依法予以没收。

      近年来,大连海关始终保持打击红珊瑚、砗磲等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走私高压态势。“大连海关不断深化与我们的联系配合,通过对罚没水生野生动物制品的移交,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濒危动物物种的科研、文化、教育价值。”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付欣说。

      大连海关提醒公众,除办理相关进出口证明手续外,任何贸易方式或携带、邮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行为均属违法行为,海关将依法予以没收并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将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