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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部分产品关税减让进展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4-01-09  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浏览次数:

    有记者问:商务部发布公告认定台湾地区对大陆贸易限制措施构成贸易壁垒后,12月2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部分产品关税减让。请问有何进展?后续有何安排?

    答: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23年12月21日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大陆方面已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丙烯、对二甲苯等12个税目进口产品,中止适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协定税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自公告发布以来,民进党当局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取消对大陆的贸易限制,反而搞政治操弄,企图栽赃甩锅、回避责任。目前,有关部门正依据ECFA相关条款和有关政策法规,研究进一步采取中止ECFA早期收获农渔、机械、汽车零配件、纺织等产品关税减让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