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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引入集中论证和审核机制

    发布时间:2019-04-30  来源:省财政厅  浏览次数:

    为加强苏州市市级主管预算单位对本系统进口产品采购的管理,提高采购工作效率,保障采购论证结果的公正性和一致性,苏州市财政局从2019年开始,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引入集中论证和审核机制。

    一是集中论证。市级主管预算单位对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进口需求每年进行一次梳理、归类,合并类别普遍、标准相近的进口需求,形成集中论证清单,根据进口产品的分类情况,组成不同的专家论证组。专家组出具的论证意见,需区分国内能否生产,对国内无法生产的进行标注;国内能够生产的,注明需进口的技术指标。

    二是集中审核。市级主管预算单位发布经市财政局审核通过的清单目录,部门目录自审核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申请采购符合清单要求进口产品的,只需经市级主管预算单位同意,无需再逐一论证并报审。市级主管预算单位汇总有效期内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符合清单要求进口产品的采购量,每三个月报苏州市财政局备案一次。

    三是清单共享。各市(县)、区对应条线单位可共享市级部门发布的清单,自审核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申请采购符合清单要求进口产品的,只需经本级财政部门同意,无需再逐一论证并报审。各市(县)、区财政部门汇总有效期内本地部门符合清单要求进口产品的采购量,每三个月报苏州市财政局备案一次。